生老病死是再自然不过的自然规律,但对一个家庭来说,往往是天大的事情。特别是死亡,除了悲伤,往往涉及巨额的财产传承,处理不当,生者失和,往者不安。
开篇先纠正一个误解:在各种信托理财、保险理财营销人员渲染之下,很多人误认为国家已经征收遗产税了,其实是没有的。目前国家并没有开征遗产税,也没有听说将遗产税列入国家立法计划。现在,我们来看看法律对遗产继承有哪些规定呢。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特殊情况下可能涉及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对遗嘱继承规定了非常严格的形式要件,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比较少见,严格说也不属于继承,我们都暂不讨论,今天只说说法定继承。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从字面看,只有在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定继承,但实际上,我国绝大部分继承都是法定继承。
首先,什么叫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处理其遗产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
其次,哪些人有或可能有继承的资格?有继承资格的人是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的人,胎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以上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余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遗产怎么分配?这里先要明确的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不是同时享有继承权的,只要有第一顺位继承权人存在,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无权继承任何遗产的。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没有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在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是均分遗产。在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某一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某一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弃、虐待之类的情节的,可以适当少分,甚至不分。但原则上是均分,所谓多分、少分,其实幅度都是很小的。常有人咨询,说被承继人都是他养老送终,其他人没尽到义务,他自己是否能分得大部分遗产。其实这种情况即使存在,因为法定原则是均分,他也不可能分得大部分遗产的。
第四,配偶的继承权。配偶属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子女、父母享有同等继承的权利,但要注意的是,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夫妻双方享有同等份额。因此,在处理遗产之前,往往先要析出配偶的份额。例如被继承人留有银行存款100万元,其中50万元属于配偶所有,不作为遗产处理;另50万元才是遗产,由配偶和子女、父母等继承人均分。
第五,出嫁的女儿能不能分得遗产?在传统观念中,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出嫁的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出嫁的女儿,一样有继承权,可以分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