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案件处理感想

t01f5ba60b3af841c38 现今城里人多数住楼房,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免许多烦恼。楼上楼下邻居之间的漏水问题,就是常见的烦恼之一。我们遇到许多类似的咨询,也经办过很多这样的案件,以下案件比较典型。
王某的房屋买于2000年,装修入住时,在客厅开了一扇门。2012年王某迁往他处居住,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2017年7月份,厨房热水器管子年久失修破裂,漏水到楼下,造成楼下相邻卧室顶部小面积(20cm*20cm)渗水霉变,楼下索赔4万元。王某认为修复这么小块漏水墙面远远用不着4万元,仅愿赔偿二、三千元,双方在物业、居委协调下,多次协商无果。
李某某遂委托律师起诉王某,起诉时称王某擅自在客厅承重墙处开门,破坏承重墙导致李某某家瓷砖变形、楼板开裂,王某家水管破裂,水沿楼板开裂处流下,导致其墙面霉变、地板起翘等,要求王某恢复承重墙、重做厨房防水并赔偿瓷砖变形、楼板开裂、墙面霉变、地板起翘等损失计4万元。
双方互不相让,李某某申请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楼上的客厅隔墙属于承重墙,王某应当恢复原状;漏水导致李某某家墙面霉变,应斩粉处理,并应对王某的厨房进行防水处理,至于李某某家瓷砖变形、楼板开裂、地板起翘等,鉴定意见则没有支持。李某某自然不服,申请法官上门查勘,法官现场查看李某某家确实存在瓷砖变形、楼板开裂、墙面霉变、地板起翘等现象;但王某却称李某某的房屋亦已装修十余年,瓷砖变形、楼板开裂、地板起翘均是自然老化,且当地修建地铁,许多人的房子存在类似现象,与本次漏水也没有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恢复自己家客厅的承重墙、重做自己家的厨房防水,酌情赔偿李某某损失8千元,鉴定费1.5万元及诉讼费约1千元由王某承担。双方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就这么一件小事,楼上楼下邻居诉诸法院,对簿公堂,历时一年半,李某某看似得到8000元赔偿,但据李某某称,在王某重做厨房防水之前,她在楼下住得不安心,只能在外租房居住。为诉讼需要,李某某一、二审各请不同律师出庭应诉,所付律师费数额已超过8000元,加上一年多租房的租金,损失远远不止8000元了。
反观王某,除了赔偿8000元以外,还需要支付鉴定费15000元,恢复承重墙及重做防水,同样得不偿失。
这实际是一起双输的官司。楼上漏水,确实是一件令人非常烦恼的事情,但一般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不会特别巨大。邻里之间如相互体谅,各自克制自己宽容对方,在合理的范围内索赔,尽快解决纠纷,恢复正常生活,比各不相让缠诉不休要划算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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