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世界杯激战正憨,两轮过后俄罗斯已经狂轰8球,C罗领跑射手榜,大家在享受足坛饕餮的同时,微信朋友圈想必都被关于赌球的段子刷过屏,特别是第一轮中阿根廷和德国的那两场大冷之后,例如:“昨天买德国和巴西的,今天可以跟屈原去了”“天台上的朋友麻烦让一让,让我先跳谢谢”“从阿根廷和西班牙挣的钱,全都赔给了德国男模队……”。
有些人觉得光看球不刺激,参与赌球可以增加观赏球赛的激情。
目前赌球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场,一种是网络APP,现场大多是在酒吧接受现金或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进行投注,有专人负责做庄。网络APP则更为隐秘,大多服务器临时假设在海外,直接通过网络支付方式完成投注。投注方式分为竞彩胜负、竞猜大小球、和波胆(即最终精确比分)等形式。
而由于这两类赌球方式显而易见的存在风险,往往需要熟人的介绍才敢购买,而在这个过程中,就容易触犯到刑法中的“开设赌场罪”。现实中,赌球往往输多胜少,许多人为了挽回损失,容易收人利诱,帮助庄家招揽生意,直接收取赌资,进而参与其中进行分成,这一行为恰恰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笔者通过“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输入“世界杯”+“开设赌场罪”,基层法院的判决数量已经达到165件。
最近,鉴于公安部门对于APP的清理活动,许多赌球活动已经转移至微信、QQ等社交软件平台,许多朋友在参加这类活动时就更加需要谨慎,千万不要推荐给亲友,也千万不要妄想从中获利,否则当庄家被抓之后,很可能牵涉其中,成为共犯。更有甚者,已经形成了类似传销的严密组织架构,层层控制,千万不可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