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为商周之际的巫史之作,又名周易,是一部集符号图像、文字说明一体的图书。其中,易经中的“讼”卦是六十四卦中集中记述当时法律实践活动的一卦。反过来,它也潜移默化中深深的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文化。
观看卦象:讼卦的上卦为天(乾),下卦为水(坎)。天在上,水在下,行动的方向不同,势必产生争讼。讼卦的卦辞为:“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换成白话文为“化解纠纷;能够让自己建立威信,但要提高警觉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去处理,就不会有差错,但最终还是一个两败俱伤的事情。以讼争方式解决问题,对一个人的成长有促进作用,但对事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这给我们以提示:在诉讼活动中,讼争一事,惟有反省戒惧,把握中庸的原则,才会吉祥。逞强必凶,遇到公正的大人裁判,会有利;但若要“涉大川”一样的冒险,则不利。
一、消弭纷争的诉讼之道:
初六爻,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白话文:不要纠缠于诉讼之事,有些流言蜚语,终了吉利。)
易经小故事:战国时赵国,蔺相如因为“完璧归赵”有功而被封为上卿,位在廉颇之上。后者很不服气,扬言要当面羞辱蔺相如。蔺相如得知后,尽量回避、容让,不与其发生冲突。门客们以为他畏惧廉颇,然而蔺相如说:“秦国不敢侵略我们赵国,是因为有我和廉将军。我对廉将军容忍、退让,是把国家的危难放在前面,把个人的私仇放在后面啊!”这话被廉颇听到,于是就有了 “负荆请罪”的故事。
人与人之间产生矛盾,这是难免的,两人之间若是只有小矛盾、小的言语冲突,诉讼则不需进行到底,中途就可以停止了。面对纷争,最好的办法是尽快消解矛盾,达到和解,使斗争结束于“小有言”的状态,而不宜将斗争扩大和继续下去。
诉讼和解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能及时、有效地化解民事争议,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和解,应当事实清楚,是非分明、自愿并合法。和解的前提,应当是在“讼”的两人都是正派的人。在此情况下,不要纠缠于诉讼之事,也不要在意流言蜚语,明察而说清事理,结果就是好的。
二、不利局面的诉讼之道: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白话文:诉讼中不赢,归来而隐藏,给以其城镇里三百户人口的税收。没有灾难。)
易经小故事:齐国有位伯氏,名叫伯偃,因他是贵族的身份,所以有一大片封地供他衣食住行之用。伯氏人品并不坏,但轻信人。他手下有位家臣,名叫覃禾,这是个心如蛇蝎的坏家伙,但表面上一派谦和的样子。伯氏见他样子谦和,将封邑的事情全部交给了他。但是,覃禾一有了大权,狰狞面目立刻显露了出来。覃禾的老婆也是个坏得流脓的女人,二人一天到晚都在盘算怎么搜刮邑人的钱财,弄得封邑内怨声载道。一次,有几个邑人见到伯氏,向他控诉了覃禾令人发指的种种罪行:残害忠良、搜括民财、奸淫妇女……。伯氏一听,根本不相信,还训斥了邑人一通。邑人们忍无可忍,就设法告到相国管仲那里。管仲马上派人到伯氏的封邑,了解真实情况。覃禾知道后,一改趾高气扬的神情,像个龟孙子一样,四处摇尾乞怜,又通过几个狗腿子要用重金收买管仲。管仲不愧为一代贤相,召集伯氏与邑人代表一齐来到相府。他严厉地训斥了伯氏任用奸小,将覃禾处于极刑。封邑的三百户人家,纷纷表示不愿再做伯氏的封邑人家了。管仲于是将三百户人家收归了国有。伯氏知道自己错了,服气地接受了相国的处罚,从此,吃粗粮渡过一生,但却无一点怨恨之心。这就是管仲义守伯氏邑的故事。
作为伯氏的邑人,下对上的讼争,虽然有理,但其势单力孤,与有权有势的覃禾争夺利益,只是以卵击石,白白牺牲罢了。面对讼争的不利地位与情形,我们应该有怎么样的认识呢?伯氏邑人的作为给出很好的解答。
在面对诉讼中的不利局面,作为与讼者而言,要懂得作出适当让步,以保护自己。在讼争中,若自己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不克讼,得不到伯氏的支持并遭到训斥),同时自己的实力和资金不强大,则应当选择尽量的回避和和解,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归而逋)。
在讼争过程中,应审时度势,不同的局势和地位,与讼者的对策和作为应当是不同的,或者和解、或者回避、或者坚守、或者与讼。
在诉讼中,正确认识诉讼的风险,不要自恃自己有一得之见,以为不管对方势大多大,官位多高,只要自己有理,就可以争讼一番,要知道,下不能犯上,地不能逼天。
总而言之,一切顺应自然,切莫强求与讼对抗,在正确的时候做正确的事情。
三、无讼之道: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白话文:依靠过去的成就过日子,坚持下去很难,但最终吉利;如果从事于政府事务,不成功。)
易经小故事:刘秀打天下之初,颍川的冯异就投奔到他的部下,被封为主簿。冯异自投奔刘秀,就认定刘秀是位贤明的开国之君,因此,忠心耿耿,誓死效力。刘秀见冯异有大将之才,就将部队分出一部分,让他带领。不久,因他征战有功,被封为应侯。在刘秀麾下的将军之中,冯异治军有方,爱护士卒,深得部属拥戴,因此,士兵都愿意在他的部下作战。每次大战之后,刘秀都要为将军们评功行赏。这时,各位将军都为争功得赏,大呼小叫,以致拔剑击树,吵得不可开交。冯异却从不争功争赏,每次都独自静坐在大树下,任凭汉光武帝评定。这样,大家就给他取了个雅号,叫“大树将军”。冯异连续平定数地,威势益震。这时,有奸人在刘秀面前挑拨离间,说了冯异许多坏话。刘秀根本不相信,反而把冯异的妻、子都送到咸阳,给他更多的封赏与权力。而冯异一直到去世,都尽忠王事,而且从来不自居其功。这就是冯异事王不居功的故事。
争讼的结果,多半是两败俱伤或劳筋动骨。然而,冯异从不以功自居,坚守旧有的正道,也是终保荣华平安的原因。所以,在下者对在上者,切忌以功自居,“无成”才能有成,这就是人生的辩证法。
作为企业或者个人,安分守己、稳定和谐才是王道。面对社会的压力、市场的竞争,坚持自己的原则和正道,冷静的观察市场变化,这条道路必然是艰难而曲折的。人生,要少走弯路,但人生亦没有捷径的,成长的过程有些阶段是省略不掉的,尤其是心灵历程。如果有些路,一定要走,就不要逃避或耍小聪明的争名夺利,否则那才是真正的走弯路。
总结下来,须牢记“贞厉,终吉”。
四、化被动为主动的诉讼之道: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白话文:诉讼不赢,返回遵从王命;作出改变,坚持安定的生活,吉利。)
易经小故事:殷代末年有两个小国,一个名叫芮国,一个就是虞国。两国相邻,总想把对方的国土纳入自己的版图。为争夺两国交界一大片肥沃的土地,双方的国君都带着必胜的争斗之心,来到周国,请求西伯周文王的裁决。一进入周国的地界,两国国君看到一派和气升平的景象。在田野,农夫相见,总是相互让道。进到周国的城市,真是人山人海。但来往干活的都是中青年人,看不见一位手提东西的老人。老人们都悠闲地过着清闲的生活,孩童们都天真烂漫地追逐嬉戏。看到这一切,两国的国君都十分羞愧,同声说:“我们都是小人啊!哪配去请周文王裁决是非呢?”两国国君回到各自的国家,都相互推让原先要争夺的那一片土地。为了记住这段历史,大家把这块土地取名为“闲原”,以作为纪念。自此以后,两国都以道义为重,过着平安自在的生活。
诉讼过程中,对手积极主动,咄咄逼人,而自己却陷入很被动的局面,该如何应对?
若不能克讼(赢的优势),处于被动局势,应当先平息刚忿好讼之心,以复改过迁善之念。改变想法,安其道正其心,从而达到双赢的局面。在别人咄咄逼人时,不要恼羞成怒,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想办法化解局面。在特殊的情况下,以柔克刚,避免针锋相对,抓住时机把怒气化为和气。不管多无理的言行,抱着和解的态度,不打不相识,化敌为友,少树敌,多交友,遇到不利局面,自然有朋友出来帮你化解。
五、听讼断狱之道:
九五,讼,元吉。(白话文:诉讼,很吉利。)
易经小故事:古时候,有人告别人偷他的鸡,某县令于是传来他的左右邻审讯此事。他们都不承认,围着案桌跪在地上。县令假装不予理睬,另外审理别的案子。过了很久,又装作疲倦的样子说:“你们暂且回去!”众人都站起来。这时,县令突然勃然大怒,拍案大呵道:“偷鸡贼也胆敢起来走啊!”那偷鸡的人不由自主地颤抖着双腿,屈膝跪在地上,一审讯就服罪了。
由于九五处于当位,作为听讼断狱者,能够秉持中正、铁面无私的态度,必定会有“元吉”的结果。但是若违背了此原则,纵然弄巧侥幸,最终也会水落石出,所谓人在做,天在看。
“五听”是中国古代司法官吏在审理案件时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5种方法,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据郑玄的注释,辞听是“观其出言,不直则烦”即观察当事人的语言表达,理屈者则语无伦次;色听是“察其颜色,不直则赧然”即观察当事人的面部表情,理屈者则面红耳赤;气听是“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即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是“观其聆听 ,不直则惑”即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目听是“观其眸子视,不直则眊然”即观察当事人的视觉和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
“五听”实际上是通过观察被讯问者感官反应而确定其陈述之真假,虽然近于主观,但于当今的司法心理分析、司法实践有一定的借鉴参考意义。
六、好讼必失之道:
上九,或锡之輦带,终朝三褫之。(白话文:有时赐给佩玉之带,一天内三次夺回去。)
易经小故事:西汉末年,外戚王氏当权,到王莽时,终于改朝换代,把姓刘的江山换成了姓王的,建立起了新朝。王莽做上皇帝后,倒想一扫汉室的旧病,可是,他泥古不化,什么都要从经书去找根据。今天看到《尚书》这样讲,他下一道诏书;明天看到《春秋》那样说,又一道命令。为了说明一个地名,往往不厌其烦地去追根溯源,这里现在名XX,以前乂名XX,以前的以前又名XX,以至班固将它作为笑料,写在《王莽传》之中,成为贻笑下古的把柄。由于政令无常,王莽改制简直就是一场历史闹剧,不得不以失败而告终。
我们的文化讲求的是“忍为贵,和为高”,有些人可能因为爱打官司,恃强争讼,结果得到了一定的好处,包括得到了升官的机会,穿上了官服,扎了大带,但是,这种做法因为违背了传统的文化而受到舆论的谴责,通过这种方式得官在别人看来也是不光彩的。由于大家对你的评价不好,会影响上级对你的印象,你的官职可能是保不住的,甚至一天之内可能多次被剥掉官服,也就是被多次免职,职位不稳,非常危险。
以争讼的手段来获取利益,总是不恰当的,所以往往会受到他人的觊觎,用“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比喻受之有愧、来路不正。争讼既不应该谋取利益,又不能带来孚信,只能保障自己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