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几场法庭大戏接二连三上演,吸足了国内外的眼球,法律成了热门词汇。这几场法庭大戏效果如何,自然要归历史去评说,去下定论。况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历史本身也难有定论。
这么多法庭大戏能吊足公众胃口,除了政治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戏中所体现出来的法之本身,也摒除了一贯的枯燥乏味的面目,在唇枪舌剑之间让人看到了其中的趣味和智慧。其实,严肃的法、无味的法,到生活实践中,有时候会变得很有意思。就如下边这个小故事:国外欧某向法学大家普某学习法律,订有学习合同,约定入学缴一半学费,待欧某毕业打赢第一场官司后再付另一半学费。孰料,欧某毕业后不当律师,普某左等右等一直等不到另一半学费,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欧某支付另一半学费,普某告诉法官:若您判我赢,按判决欧某应当付我学费;如您判我输,则欧某赢了第一场官司,他应当按合同付我学费,故这一场官司无论输赢,我都可以拿到学费。欧某不甘示弱对法官说,如果您判我赢,我就不用付学费;如果您判我输,根据合同我也不用付学费,因此无论官司输赢,我都不用付学费。请问,普某到底能不能拿到另一半学费呢?这真是个有趣的法律问题吧?
当然,法律除了有时候显的有趣,更多地是因为我们需要。中国梦要美梦成真,离不开法治的进步。虽然有过失望,还是让我们一起期待明天会更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