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果”的椰子树

法苑漫步
夏威夷的椰子树竟然不会结果?这,是真的吗?很多去过夏威夷的人可能会信誓旦旦的说,确实如此,本人亲眼所见,那里的椰子树不会结椰子。其实,他们会这么说,是因为不清楚,这“不结果”的椰子树背后所隐藏的故事。
你可能很难想象,现在需要从其他渠道购买椰子的夏威夷,曾几何时,它所产的清甜可口的椰汁,硕果繁花的椰树是吸引各地游客前来光顾的一大卖点。然而,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某一天,因为一个椰子引起的血案,从此造就了夏威夷的椰子树“不结果”。
事情的起源是这样的:上世纪六十年代某一天,一个美国游客来夏威夷度假,何曾想,当他正舒心惬意地躺在椰树底下享受着沙滩美景的时候,适时,正好有一阵海风吹来,吹落了其头顶上的一颗成熟椰子,椰子从20米多高的椰树顶端落下,正中他的天灵盖上,一命呜呼。
“多倒霉的人啊”,事后,对此的评论无非就是如此一句感叹,甚至是新闻媒体,也只把这件事定义为一件偶然的意外事件,并玩笑似地告诫大家:“在夏威夷度假时可要随时注意椰子的偷袭哦”。然而,不凑巧的是,这位死者有一位精通民事诉讼的律师弟弟,他对于哥哥的死被定义为意外死亡,悲愤异常,誓不就此罢休。于是他来到夏威夷,踏上了调查维权之路。首先就从这颗夺命椰子开始着手,经过多方打听,最终证实,这颗椰子树的所有权人是夏威夷州政府。他一纸诉状将夏威夷州政府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其向死者家属赔偿1亿美金。此消息一出,瞬间引起社会的一片轩然大波,颠覆了大多数人的认知观。不就是因为海风吹落了一个椰子却不巧正好砸死了人,这不就是一个天灾人祸的事情么,关夏威夷州政府何事?事实上夏威夷州政府的代表律师也是这么辩驳的。首先他认为,州政府在椰林处都设有警示牌,示意游客小心椰子,已经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其次,海风纯属自然现象,它的产生纯属不可抗力,而在何时何地吹落哪颗椰子又无法预见,故,该事件纯属偶然,夏威夷州政府又何其无辜,这种天灾人祸的事情为何要州政府买单?
然而死者的律师弟弟却并不那么认为,在这位律师的认知里,正是因为政府对他所有物的不妥善管理,造成了他人人身伤亡,由此产生的责任理应由所有权人承担。州政府代表律师的辩驳何其荒谬,州政府树立警示牌,一方面限制了游客应有的自由和权利,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可以体现出其是了解椰子的危险性的,不然何苦还要多此一举去设立那个警示牌呢?只是州政府对此类潜在危险心不在蔫,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凭什么我们要为州政府的疏忽怠懈担责?凭什么要我们去小心谨慎,而不是由州政府采取措施排除这些椰子的潜在危险?最后,他认为,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测或即使可以预测而依靠人力仍无法抵御的自然力,如火山喷发、地震等等,而夏威夷海滩常年有海风吹拂并使椰子落下,并非不可预见,也并非无法抵御,而是州政府对于已经预见到的危险没有尽职尽责地去积极解决,仅以限制游客的自由权利的方式来敷衍了事。故,综上所述,州政府要为此担责。
双方唇枪舌剑,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经过3个多小时的激烈辩驳,最终大法官做了最后总结陈述。大法官认为,美国是一个自由至上的国家,这是美国宪法明文加以确认的。夏威夷州政府因管理失职而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属于违宪行为,对游客因此而亡更应负责。但死者家属索赔1亿美元,显然要求过高。因此,最后判决夏威夷州政府赔偿原告1000万美元。对于这样的判决,州政府当然不服,他们历时几年,层层上诉却次次被驳回维持原判。最终,其无奈赔付了死者家属1000万美元。
1000万美元对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人而言,显然是一笔巨款。许多游客在得知此事后,纷纷躺在椰子树下,守株待兔,等着椰子掉下来砸伤自己也好得一笔横财。夏威夷州政府吓得立即组织了一支专门砍椰子的队伍,只要椰树上出现一定大小的椰子就立马砍掉。从此,夏威夷的椰子树便“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