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建设项目转让他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此情形下,承包人能否要求该建设项目受让方支付工程价款?
其实这涉及的是一个合同相对性原则的问题,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的相对方是发包方,承包方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对象只能是发包方,如果是合法分包,则由总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向总承包人主张工程款。
但是,为保护农民工利益,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对合同相对性原则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从上述规定来看,实际施工人可以向与自己没有合同关系的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已经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最高院认为,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相对弱化,故有此规定。 点击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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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地伤亡事故人员的用工责任主体确定
在工地伤亡事故中,业主、总包或者分包的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用工责任——即承担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伤理赔责任,这是常见的工程法律咨询问题,这一问题的本质是伤亡发生时,受伤者本人与有关单位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当受伤者有明确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情形下,这一问题十分容易判断,且基本不会出现上一问题,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主要是因为受伤者本人并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在身,而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发包关系又涉及一层或者多层的非法转包与违法分包过程,最终是由包工头招录的员工发生了伤亡事故,那么这一问题就是很有现实意义的,是经常遇到的。 点击阅读全文
建设工程中承包人的索赔
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而遭受损失时,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根据索赔主体的不同,可分为索赔和反索赔,本文主要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进行阐述。
一、 索赔的概念
索赔主要指承包人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向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点击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