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员工买意外险,受益人应该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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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自2009年起,李某在某公司承揽的A工程工作,该公司与李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0月24日,李某从工地返回工棚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经法定程序,确认死者李某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确定李某系工伤死亡。经李某的妻子高某及三个孩子李甲、李乙、李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某公司一次性支付高某、李甲、李乙、李丙丧葬补助金11484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15620元、一次性供养亲属抚慰金137808元,共计464912元。 点击阅读全文

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

HR经理之友
  近来,有顾问单位询问,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公司该如何处理,是否能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问题要分不同的情形来回答。
  一、如果该人员是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退休金的,则其与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2010年9月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这样的退休返聘人员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工伤事故,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单位无需提请工伤认定。 点击阅读全文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期限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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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在A工厂担任车床工人,工作仅15天,在操作车床时不慎有铁屑飞入眼睛,造成眼睛的伤残,自受伤后持续治疗长达一年,一年之后,经劳动部门鉴定为9级伤残。
在这一年之中,张先生没有上班,A工厂也未支付过劳动报酬,在收到伤残鉴定报告后张先生立即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一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张先生主张每月工资为基本工资3000元,加班工资1500元,合计每月4500元,一年总计54000元。但A工厂不认可其一年的停工留薪期时间,也不认可其4500元的工资标准,仅仅同意按照合同写明的“每月工资3000元”的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点击阅读全文